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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数位缅甸国王曾试图统一收购翡翠,派军队驻守采矿场区的出入口强行收购。但是,投资商和挖玉工开始怠工,将次货卖给政府,而优质货通过崎岖山路走私,避开缅甸政府的军队。
当时还规定只许官营或官商合营,不允许百姓自行挖掘和交易,但是华侨们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翡翠的开采。
当时的开采办法落后,数世纪以来,此行业一直处于半暗半明状态。
缅甸 曼德勒王宫
1886年,英国殖民者统治了这个地区,为了增加财政来源,一度允许私人开采和经营翡翠业,发出开采权执照,并且收取各种费用和税收,于是吸引了许多中国商人带着雕刻师进入缅甸北部。
缅甸独立后,政府重新掌握了开采和销售翡翠的命脉,虽然对私人经营有所放松,但是要经过政府的默许才能进行出口贸易。
1962年起,翡翠产地的地方武装和政府军之间燃起战火,并在翡翠产地玉石厂一带真枪实弹互相交锋。这一冲突,使得雾露河两岸翡翠产地的名场口,鸡飞狗跳,狼烟蔓草。
翡翠产区的大小老板放弃矿区商店和洋房,南逃到曼德勒安全区,挖玉工人和工头失去老板,只得逃入桑林务农为生。留在玉石厂原地的,只有老少贫病者。一些玉石师傅,只得在弃玉堆中挑选材料,在家加工维持生计。
而繁荣一时,自命“小香港”的帕敢市,已是面目全非,遍体鳞伤而死气沉沉。直到1970年,玉石厂一带的各产区,可以用寒鸦集荒塚来形容。
1988年起,缅甸政策上大幅度的开放,包括进出口和外贸活动。
这时的缅甸百姓贫苦,唯一的出路就是上帕敢,于是缅甸人争先恐后涌至玉石厂尤其是帕敢,使得一时间帕敢的人口激增至50万,因为翡翠可出口,工人就可以挣一碗饭吃。
1990年,缅甸对私人经营翡翠矿场有了突破性的放松,并允许私人和政府合作,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翡翠的偷偷开采和走私。
新政策规定,私人可以在已废弃的旧矿坑再开采,若采到甲级品翡翠,由国家统一收购;乙级品翡翠可以内销;丙级品翡翠可以外销。
这一措施有许多漏洞和灰色地带,政府实际上是默许了边境外销翡翠的合法化,但外销所得外汇的15%要上缴给政府。
1994年,缅甸宣布实行珠宝开放政策,贸易税为15%,管理费5%。
1996年,政府推出缅甸珠宝玉石管理法,明确规定开采矿石由国家矿产部批准和发出挖掘执照,交易由估价委员会评定。
至此,缅甸的翡翠开发和销售才开始踏上正轨。
现在,在各场口都安置有数名行政人员,负责监督挖到的翡翠者的报税工作。
其规定是:凡是工人挖到翡翠,必须填表通报,这张表格定价是25元,因此被称作“25元票”,表格要填上挖到的翡翠资料,就像翡翠的“出生证明”一般。如果挖到翡翠不填表上报,被查到后,其挖到的翡翠将被充公没收。
挖玉洞的管理办法是:玉洞在发出号码之后才可开挖,要先交一些钱,然后洞主就会收到一张玉洞开采权证明书,才可去挖掘玉石,之后每个月还要付捐款,包括特别事故款和工人人头税款。
现在,缅甸政府限制外国企业一年只能有两次采购交易翡翠和
其它
宝石的机会。但是当地的企业则可以在当地直接购买优质的璞玉和宝石原石。
开采权所限定的规模是每一区为一英亩,约为4047平方米,期限是三年。现在有开采权的企业已经开始雇佣当地的劳工来进行挖掘翡翠的工作,不再由来自云南的华人挖掘工权责担负这份工作。
今天编编讲的这些呢,是想让各位翠友更加了解缅甸当局对翡翠的政策以及现今的一些开采规则。
并不是所有的商家都有权到场区开采原石,明白这一点很重要,这也决定了今后我们购买翡翠或者原石是对品级和价格的判断。
赌石有风险,下手需谨慎!